【资料图】
格隆汇11月22日丨帕瓦股份(688184.SH)公布,公司,原计划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由帕瓦股份在“陶朱街道建工路与丰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原募投用地”)上建设实施,由于原募投用地中部分土地因地质条件原因不满足工程建设的用地需求,且总体土地规模有限,场地使用率已趋于饱和,项目无法全部在原募投用地上实施。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与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投资意向协议,该协议自公司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根据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在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内投资高性能动力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8亿元,占地约120亩。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帕瓦兰溪公司”)取得位于“浙江省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光膜小镇创新大道以北”地块(“新募投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计划将公司“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拆分为“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和“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其中“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在帕瓦股份原募投用地上实施,“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在帕瓦兰溪公司拟取得的新募投用地上实施。